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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校地战略合作协议

(编辑:安康学院 日期:2017年12月30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12月29日上午,安康学院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校地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江北校区逸夫科技九楼大会议室举行。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安永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军高,组织人事处处长汪玉环,安康学院副校长杨行玉、张东红,黉舍相干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党政负责人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50名门生代表参加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发展规划处处长谢安国主持。

    签字仪式上,杨行玉介绍了安康学院的发展历史,回顾了黉舍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历程。他指出,高校的根本义务是立德树人,开展法制教育是大门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紧张内容,是高校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紧张体例。安康学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必将为双方在人才队伍共享、教学基地共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信息资源互通等方面搭建一个优秀平台。我校将秉持开放、合作、共享的发展理念,共建校地合作的典范,为地方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共同为建设法治、协调的美好安康做出更大贡献。


    安永强代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讲话。他指出,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安康学院合作由来已久,这次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周全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引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有关要求的一项紧张行动。这次合作将有利于推动校地之间全方位、高服从、多领域的合作。


    张东红与钟军高代表双方签订了校地战略合作协议。
    何家理在表态谈话中强调,我校将继承秉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切实将基地拓展为校地之间全方位的合作平台,实现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多领域合作;实施上风互补,推动双向交流,让我们的师生“走出去”,担任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开庭评论员、旁听、实习,把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请进来”,举办法律讲座、担任指点员助理、引导门生论文,共同探索有用途径,推进合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成果创新。


                      
                                             (撰稿/程颖  摄影/山雨  审核/何家理 芦伟  发布/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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