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被认定为“安康市众创空间”
(编辑:安康学院 日期:2017年01月23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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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康市科学技术局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安科发〔2017〕1号),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被认定为“安康市众创空间”。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6〕45号)要求,对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将进行授牌并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支持。
近年来,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号召,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等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被列入学校2016年党政工作要点,在招生就业处牵头下,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目前,已在我校江北校区4号公寓楼与7号公寓楼区域内建成了1100多平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园区分为创新创业实践区、创客空间、创新创业培训中心三大功能区,首批20个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即将入驻开始孵化。同时,学校整合资源,将各专业实验室、实训实验室、科研平台纳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系列,按照“院系培育、企业引领、专家指导、师生共创、学生实施”的思路稳步推进,营造良好的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不断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市级众创空间的申报成功,标志着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下一步申报更高层次众创空间奠立了良好基础。
(撰稿/常权记 审核/丁义国 樊仁杰 发布/心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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