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
9月14日下午,榆林学院党委中心组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学习会,集体学习《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试行)>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书记高延龙主持,院长许静洪,党委副书记李治山,副院长张富林、弓斌耀和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参加了学习会。
会议集体学习了省委印发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文件,学习了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毛万春在纪念建党95周年暨贯彻省委“三项机制”文件精神会议上的讲话。毛万春的讲话是对省委建立的“三项机制”文件精神的全面解读,是对全省组织人事系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工作进行的安排部署,根本目的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各级各类干部谋发展促发展的新动能和新活力。
会议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条例的背景特点、内容概况、核心问题和问责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进行了学习,认识到《条例》的出台,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实现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从根本上解决了谁来问责、对谁问责、问责什么、怎么问责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遵循,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政治信号。
学习最后,高延龙指出学校将按照省委、省高教工委对高校、研究院所出台“三项机制”有关办法的要求,成立专门考核小组,机构设在组织部,对各单位、院系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干部的工作活力和工作担当。按照上级要求,尽快理顺考核办法、考核目标、考核程序和兑现办法的关系,制定出明朗、具体,便于推动我校各级干部的鼓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他要求纪委牵头组织全校各级单位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吃透文件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全面促进学校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张元春 责编 编审/张元春 李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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